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评论员臧梦雅认为,旅游的目的是休闲放松,不要仅仅为了“图个新鲜”或者“追求个性”,就把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随便“交换”出去。对于愿意尝试的年轻人,要谨慎“种草”;对于大多数旅行者来说,现阶段最好“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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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云旅游”扎堆儿到“特种兵式旅游”火爆,年轻人的“花式”出游方式总在不断更新。最近,又有一种新兴的旅游方式“交换式旅游”在年轻群体中流行开来。

顾名思义,“交换式旅游”就是两个陌生人互相前往对方所在的城市旅游,免费入住对方家中,省去住宿费用。根据对社交平台的观察发现,自今年4月底开始,有众多网友发帖寻找“交换式旅游对象”,并且已有不少“交换”成功的例子。那么,对于这种“互助”式的旅游体验,我们该欣然“种草”,还是谨慎“避雷”呢?

“交换式旅游”的优点不少,比如,“交换双方”可以扩充社交圈、节约旅游成本,并获得在旅游规划方面的帮助,因而受到一些年轻人的青睐。然而,也有网友对此抱有观望或怀疑的态度,认为与陌生人交换“太不靠谱”,住宿条件参差不齐、违约纠纷、个人信息泄露等都是这种旅游方式很容易面临的问题。

从形式上看,目前“交换式旅游”主要有两种换法:一种是约定日期同时交换;另一种是错开时间交换。从信息来源上看,有的人在社交平台上发帖“求交换”,有的人则选择在一些“交换式旅游平台”上寻求“交换对象”。有网友认为,如果只是个人之间的交换,并不是为了经营,这样的旅游选择,体验感十分新奇,不仅给参与者带来了独特新鲜的经历,还丰富了旅游方式,为市场创造活力。

但是不乏有机构打着“交换式旅游”的旗号,实际上却以营利为目的提供住宿服务。对此,旅行者就该警惕其中暗藏的猫腻了。目前大部分“交换式旅游”的性质没有明确定义,双方的法律关系难以界定,对于平台上发布的“交换”信息,也没有严格的监管机制和法律规范。而且,由于我国的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支撑这种旅游方式成行全凭双方“自觉”。试想一下,双方在互相交换的过程中,责任主体也随之变动,一旦一方突然毁约“拉黑”对方,被“拉黑”的一方根本无法确认另一方的身份和房源真实性,将陷入无法维权的境地。这样看来,交换式旅游值得旅行者“种草”的指数实在不高,而让人“踩雷”的风险却相当大。

针对交换式旅游可能存在的种种问题,建议互换双方在交换之前,以书面协议等具备法律效力的方式确认责任和义务,约束双方的行为。与此同时,也需要再一次提醒那些“求交换”的人群:旅游的目的是休闲放松,不要仅仅为了“图个新鲜”或者“追求个性”,就把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随便“交换”出去。当然,最紧迫的还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互助”式旅游让体验者有“自由”的空间,但无论什么形式的空间都需要一定的法律“边界”。

总而言之,交换式旅游在我国的发展仍处于“雏形”阶段,在相关法律法规、社会观念等都不够成熟的情况下,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对于愿意尝试的年轻人,要谨慎“种草”;对于大多数旅行者来说,现阶段最好“避雷”。(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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