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15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落地。
近日,河北银保监局披露了22家中小银行股东资格获批的文件,同意河北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认购其股份。
具体看,被注资的银行包括5家农商行和17家农村信用联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其中,五家农商行分别为:河北衡水农商行、河北沙河农商行、河北滦平农商行、河北霸州农商行和河北深州农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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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认购完成后,河北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上述农商银行持股比例分别提升至35.15%、33.20%、41.37%、42.30%、37.43%,基本上实现了控股。
河北银保监局要求,上述22家中小金融机构加强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防范化解风险。
工商信息显示,河北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系河北省财政厅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今年2月,该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了“受托管理政府专项债券补充农合机构资本形成的相关股权”等相关业务。
据了解,河北已多次运用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2021年9月,河北省发行6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用于补充衡水银行资本金;同月,再次发行36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用于补充唐山银行、秦皇岛银行等银行等资本金。
事实上,今年以来,各省的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步伐有所加快,陕西、安徽、广西等省份也在近期发行。
Wind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截至6月26日,中小银行专项债已发行1288亿元,远超2022年全年。据安信证券统计,今年前5个月发行的地方专项债中,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占比由去年末1.5%提升至6.3%。
中信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团队近日发布的研报指出,专项债发行加速背后的逻辑还包括今年2月原银保监会出台的资本新规即将生效。整体来看,资本新规正式实施之后,由于其更严格的风险管理和资本要求,中小银行竞争力将会下降,生存空间一定程度上被压缩,整体资本补充压力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