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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五险,【应当】为员工购买一金。
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劳动者是弱势一方,且群体庞大,单位本着你不干有人干的心态,往往并没有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或者说并没有足额购买五险一金。
比如大多数单位往往按照社保基数的60%进行缴纳,这其实损坏的是参保者的权利。
再加上【民不举官不纠】的原因,许多劳动者选择直接打官司的时候,往往会败诉。
今天,小编和大家分析下,单位社保缴纳违规,如何处理的问题。
一、用人单位协商
劳动者在追缴社保的时候,首先第一步就是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
协商可以解决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但是协商有个不好的点在于单位往往并不会全额补全劳动者的权益,往往存在打折扣的情况。
二、投诉举报
劳动监察大队的重要职责就是监察各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保。
因此,当单位未缴纳、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时候,第一个选择是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
监察大队会核实情况后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注意1:许多人会说有个两年时效性,这里的两年时效性指的是行政处罚的两年时效性。
表示单位违法超过2年没被发现,不再处罚,但是缴纳社保属于行政征收,不属于行政处罚,许多时候劳动者会被忽悠。
注意2:目前社保征收许多地区已经转交给水务部门,税务部门有同等监管能力。
三、劳动仲裁
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劳动仲裁部门是不会受理的。
所谓的仲裁,指的是双方存在纠纷的时候才需要仲裁。
没有缴纳社保、未足额缴纳社保,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没有争议,仲裁委不会受理!
但是不受理,不代表不走这个程序,劳动者需要仲裁委出具不予受理的回执,凭借此回执才能进行第四步,也就是【仲裁前置】原则!
四、法院起诉
这里的起诉不是说起诉要求单位缴纳社保,而是当劳动关系存在问题的时候,起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只有彼此存在劳动关系,监察大队或者税务部门才会要求进行补缴。
五、法院强制执行
当单位拒不执行的时候,凭借之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社保部门要求补缴材料,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结流程
1、劳动者与单位协商进行社保补缴-----协商一致,补缴成功;
2、劳动者与单位协商进行社保补缴-----协商不一致-----劳动者去社保中心的监察大队、税务部门投诉举报-----两部门行使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职能-----单位补缴成功;
3、劳动者与单位协商进行社保补缴-----协商不一致-----劳动者去社保中心的监察大队、税务部门投诉举报-----两部门行使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职能-----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不受理-----法院起诉确认劳动关系-----补缴成功;
4、劳动者与单位协商进行社保补缴-----协商不一致-----劳动者去社保中心的监察大队、税务部门投诉举报-----两部门行使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职能-----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确认劳动关系-----单位拒不缴纳-----社保中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补缴成功
5、劳动者与单位协商进行社保补缴-----协商不一致-----劳动者去社保中心的监察大队、税务部门投诉举报-----两部门行使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职能-----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确认劳动关系-----单位拒不缴纳-----社保中心不管-----劳动者去上级社保部门、同级政府进行投诉社保中心-----社保中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补缴成功
这里注意,如果最终无法补缴,同样可以在最后去起诉经济损失,要求赔偿!
今天的分享完毕,知道大家觉得是否有道理,或者说出你的意见与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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