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外出务工的朋友:
【资料图】
为扎实做好脱贫外出务工人员稳岗就业工作,减轻其外出务工的交通费压力,根据酒泉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等五部门
的通知》(酒人社〔2023〕78号)文件精神,现对敦煌市各镇脱贫劳动力(含三类监测对象)进行交通补助: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2023年度敦煌市各镇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到新疆、青海、宁夏三地就业三个月以上的,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除以上地区以外的其他省(市、自治区)务工三个月以上的,按照6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在敦煌市外酒泉市内就业三个月以上的,按200元/人标准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在酒泉市外甘肃省内就业三个月以上的,按300元/人标准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所需资料
申请人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合同)复印件、申请人务工至少3个月的本人银行卡工资收入流水等有效凭证、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保卡账号复印件。
上述资料准备齐全后可交由各村村委会进行申报,如有相关问题请致电5933712,希望符合条件的各位村民积极申报!
敦煌市就业指导培训中心
2023年6月19日
编 辑:杨 霞
责任编辑:张 萍
监 制:李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