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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聚力生态文明 共建美丽淄博”新闻发布会。

2023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扛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政治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密聚焦“3510”发展目标、“强富美优”城市愿景,全力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改善。

1-6月,全市优良天数101天,列全省第10;综合指数5.05,列全省第14,改善率列全省第4。15个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0%,全面消除V类水体,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位列全省第1。

淄川、沂源、文昌湖等3个区县水环境质量在全省149个区县排名中进入前20,为数量最多的城市之一。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入选省级典型案例。市综合执法支队在生态环境部第七轮次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中勇夺第一名。

淄博突出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淄博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淄博市大气污染防治调度工作办法》;持续抓好工业企业扬尘治理,全市共检查工业企业5023家次,发现问题点源2958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淄博市2023年水环境质量改善方案》《淄博市总氮污染治理与管控方案》等5项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汛前河湖水质隐患排查、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等6个专项行动,经排查、处理、整改,黄河沿岸非法入河排污口全部清零。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召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会;制定出台无废园区、无废工厂等“无废细胞”建设指南体系,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印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2023年工作要点》《淄博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十大行动”实施方案》;实施齐鲁石化供排水厂、博汇纸业、海力化工等5个工业废水提升改造项目;持续推进“两清零一提标”;目前全市6个省级化工园区建成投用污水处理厂10座,人工湿地净化工程达到1.4万余亩;启动新一轮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截至目前,纳入省生态环境厅88个问题点位已完成整改80个。

创新实施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建立总量替代指标数据库;116个省级重大项目、632个市县重大项目分别完成环评手续办理99个、553个。科学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对71家企业、10家工地进行“一事一议”批复;大力开展常态化协商减排;开展2023年度中高考绿色护考行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开展了淄博市VOCs治理监控网络建设,目前已安装TVOC在线监测设备1108台,联网913台,搭建了VOCs监管平台,制定《VOCs报警处置工作机制》,形成了红、橙、黄三级报警处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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