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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黄河“河畅水安”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工程师武模革,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士龙,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梁文胜,向社会介绍淄博市黄河“河畅水安”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淄博黄河河务局6部门联合印发了《淄博市黄河“河畅水安”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从7月10日开始至今年年底,聚焦流域区域协同监管,凝聚“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强大合力,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非法采砂、非法取水、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典型违法案件,实现多方参与、协同联动的河湖管理格局常态化,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将黄河淄博段打造成安澜河、生态河、幸福河。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士龙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对黄河河道入河排污口及固体废物非法堆放问题,将持续开展黄河干流排污口排查整治。在完成前期排查工作后,按照省厅统一要求,对排污口开展进一步审核分类,明确排污口性质,制定整治计划。对黄河河道内固体废物进行排查。自2022年起,连续两年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对辖区内固体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进行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切实消除环境风险,助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黄河禁渔是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渔业可持续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的规定。面对在禁渔期内对黄河水域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和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强化监督执法。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到沿黄区域开展宣传教育。部门协调,信息共享。4月1日黄河禁渔以来,受理公安移交电鱼一般处罚案件1起,移交公安涉渔刑事案件1起,对禁渔期违法捕捞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黄河河务局在推进黄河“河畅水安”专项行动上做到严格黄河河道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黄河河道内妨碍行洪的建设活动,实施阻碍行洪障碍物和构筑物清理整治常态化。严格落实黄河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规范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严格落实河道采砂许可,实施河道“清四乱”(乱堆、乱占、乱采、乱建)常态化、规范化。严格落实河道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河道外生态用水管理,严格执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水污染防治监督,生态环境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焦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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