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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印发通知。通知要求,对欺诈发行证券犯罪,坚持毫不姑息、一查到底,特别是要加大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的打击力度。
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要坚持“零容忍”从严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对中介机构配合实施财务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违法犯罪,要加强线索发现、移送和侦办,做到既“惩首恶”,也“追帮凶”。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要坚持快查快侦快处,依法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对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犯罪,要依法打击组织者及相关中介。要结合注册制下新情况,依法打击诈骗国家资金和科技专项资金、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