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2月27日讯(记者 黄靖斯)经纪业务的严监管节奏在2023年开年仍然清晰可见,开年以来,多家券商因经纪业务违规问题接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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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则处罚显示,平安证券云南分公司被云南证监局暂停新开户遭6个月,原分公司负责人也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显然是对违规“零容忍”的典型案例。
从被罚事由来看,问题主要出在分公司员工“飞单”和原老总涉嫌“萝卜章”事件两个方面。
一是未有效执行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分公司个别员工私自销售非平安证券自主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
二是原负责人因通过私自销售非平安证券自主发行或代销的理财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伪造公司印章并涉嫌合同诈骗,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云南证监局指出,以上事实有公安部门立案告知书、相关协议、平安证券相关报告等证据证明。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责令平安证券云南分公司对上述问题限期改正,并在收到决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暂停新开证券账户6个月。云南证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公司的整改情况。
平安证券云南分公司原负责人施赵东也难辞其咎。因通过私自销售非平安证券自主发行或代销的理财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伪造公司印章并涉嫌合同诈骗,目前施赵东已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基于此,云南证监局也对施赵东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负责人与员工同牵扯其中
本次平安证券云南分公司收到的罚单中,员工“飞单”是违规行为之一,即未有效执行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分公司个别员工私自销售非平安证券自主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
在金融行业,“飞单”并不鲜见。所谓“飞单”通常是指券商员工向客户推荐非本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因产品安全性、合同规范性等多方面存在不确定因素,证券从业人员“飞单”行为也一直是监管部门明确划定的执业雷区。
比如《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对金融产品营销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保证其充分了解所负责推介金融产品的信息及与代销活动有关的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和监管要求。
另外,《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对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内设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的职责。禁止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擅自代销金融产品。
另一处罚原由则指向平安证券云南分公司原负责人施赵东。资料显示,施赵东为85后,在担任平安证券云南分公司负责人期间,除了通过“飞单”谋取不正当利益,还存在伪造公司印章并涉嫌合同诈骗,目前施赵东已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云南证监局认为,施赵东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相关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认定施赵东为不适当人选,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决定书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责。
天眼查显示,平安证券云南分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2021年12月,该分公司负责人由施赵东变更为汤秋明。
2022年券商经纪业务接下80张罚单
2022年“零容忍”监管态势贯穿始终,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也迎来罚单频出的“多事之秋”,29家券商共接到了79张经纪业务罚单,较2021年的55张增长超四成。梳理来看,经纪业务罚单同比高增背后,一案双罚甚至多罚的案例贡献了不少增量。
根据易董梳理,79张罚单起因为15种违规事由,这其中,代客炒股、违规操作客户账户仍然是违规重灾区,这两类罚单总数达到42起,占比超五成。
2022年,监管因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发出了21张罚单,湘财证券、太平洋证券、中金财富、兴业证券、中银证券、平安证券、中信建投、华龙证券、申万宏源、华林证券、信达证券、中信证券和华福证券等13家券商或从业人员均被点名。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操作客户账户的罚单数同样居高不下,2022年接到21张罚单,被波及的是西南证券、财达证券、五矿证券、中信证券、平安证券、中信建投、华龙证券、中金财富、江海证券和国信证券等10家券商。
从罚单数看,违规承诺保本/收益(10张)、不当营销宣传(8张)、证券开户不规范(7张)、约定共享收益/损失(4张)、违规获取不正当利益(4张)等同样是经纪业务的违规雷区。
值得注意的是,29家领罚券商当中,经纪业务实力强劲的头部券商也频频露脸,这当中又数中信证券更为突出,全年共收到11张,占比约14%,其罚单数更是第二名券商近2倍。从被罚原因看,半数罚单均指向从业人员违规操作客户账户——2022年9月20日,因代客理财,中信证券5名员工均被出具警示函。
此外,经纪业务罚单数较多的券商还包括:中金财富(6张)、平安证券(6张)、华龙证券(6张)、安信证券(5张)、中天国富(3张)、西南证券(3张)、华福证券(3张)、国融证券(3张)和广发证券(3张),其余券商收到罚单多为1-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