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郑州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钱

《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生育险主要包括产前检查(围产保健)、生育医疗费(生产费用)和生育津贴的报销

注:男职工的计划生育医疗费和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发生的医疗费在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资料图片)

产前检查(围产保健)

1、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满九个月的,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报销,标准为1200元/例,实际产前检查费高于或低于定额标准的,均按定额标准支付,同时不再收取产前检查费票据。

2、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不足九个月的每缴费一个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前检查费100元

生育医疗费(生产费用)

一、正常分娩

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可按2200元/例报销;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标准为2000元/例。

二、异常分娩(难产)

三类定点医疗机构补助标准为28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2600元/例。

三、剖宫产

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为4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4300元/例。

温馨提示: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补助打包为5000元/例。

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一)放置、取出宫腔内节育器(含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5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130元 /例;

(二)输精管结扎术(含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 1200 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1000 元/例;

(三)输卵管结扎术(含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 2600 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2400 元/例;

(四)输精(卵)管复通术(含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 40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3800 元/例;

(五)早期妊娠需在门诊终止妊娠(含孕情检查、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 300 元/例(特殊情况除外);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280 元/例;

(六)12 周以上住院终止妊娠:三类定点医疗机构 1000 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800 元/例;

(七)引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 1500 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300元/例。

实际医疗费低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据实支付.实际医疗费高于或等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按上述限额标准支付。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