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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法治意识,指导督促社会组织及时纠正违规行为,营造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6月9日,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对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或年度检查不合格的83家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集中约谈。
云南省民政厅对83家全省性社会组织进行集中约谈
会上,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负责同志指出了社会组织无故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以及由于内部治理、信访举报等问题导致年度检查不合格将产生的后果,并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约谈工作规定(试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社会组织注销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云南省民政厅对83家全省性社会组织进行集中约谈
会议指出,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参会社会组织要正视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社会组织法规政策,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指导,依法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激活一批、注销一批,“对症下药”找准自身发展方向。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认真履行登记管理机关职能职责,继续做好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持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隐患,推动云南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云南网记者龙彦通讯员赵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