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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9日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这部施行了23年的法规迎来修订。“实现古树名木应保尽保,欢迎公众发表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福州市政府在常委会会议上作的相关说明中指出了修订法规的必要性及修订的主要内容。拟将福州市域范围所有古树名木按统一标准纳入保护管理,确定园林绿化、林业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作为相应区域的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古树名木保护拟实施分级管理,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挖掘古树名木价值。针对原《办法》部分违法行为处罚金额过低已不适应当前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形势的情形,修订草案调高了处罚金额。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实施古树名木分级保护,并对法规修改完善提出建议,建议福州市政府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也提出了初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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