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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杨颖与于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执行文书。文书显示,被告于某在“腾讯新闻”网站上发布涉嫌侵权的评论内容共76条,评论内容中使用大量侮辱性词汇,直接指向杨颖,用语低俗,严重侮辱杨颖人格尊严,构成对杨颖名誉权侵权。法院判决被告于某在“腾讯新闻”网站上登载致歉声明,并赔偿杨颖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及经济损失5000元。上述判决生效后,于某未履行致歉义务,杨颖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流程显示,于某2021年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5.5万,后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并限制消费。今年2月,于某被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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