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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0月26日电 26日,交易商协会发布两则自律处分信息,对浦发银行、万盛城投予以诫勉谈话。

自律处分信息显示,浦发银行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在为发行人衢州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下称“衢州国资”)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对衢州国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和督导不到位;二是尽职调查报告形式不完整,未充分反映尽职调查的过程和结果。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浦发银行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另一则自律处分信息显示,万盛城投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能在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于2022年6月6日补充披露;二是未及时披露于2021年12月及2022年7月、8月对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形成的有权决策或决议信息,于2022年9月8日补充披露;三是未及时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万盛城投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航予以诫勉谈话。(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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