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1月26日讯(记者 黄靖斯)今年来,随着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创业板发行审核质量把关也进一步加强。近日,深交所发布最新一期《创业板注册制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对今年1-10月的发审总体情况、政策动态、监管动态、现场督导、被否案例等情况进行通报。

本期《审核动态》中,深交所重点关注了现场督导“一查即撤”的情况,更特别指出受理环节主要存在的三大乱象,中信证券、长城证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东吴证券、中德证券等保荐机构被点名。深交所强调“申报即担责”,督促发行人、中介机构在项目申报前充分了解发行上市相关规定,扎实做好申报工作。

受理环节存三大乱象,多家保荐人被点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注册制下的创业板进一步增强了监管力度和质量,深交所也在本期《审核动态》重点指出了受理环节重点关注的问题、监管措施、处分情况等等,这其中,多家保荐承销商被点名。

深交所认为,2022年10月,受理环节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申请文件不齐全或者内容缺失,包括再融资项目未报送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保荐人关于发行人行业等相关事项核对表、发行人保证不影响和干扰注册程序的承诺函,涉及的保荐人包括中信证券、长城证券、中信建投。

二是签章不齐全,包括财务报表缺少相关人员签名和发行人公章,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缺少发行人或董事会公章,涉及的保荐人包括中信证券、国泰君安。

三是再融资项目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与申请文件中显示的审计基准日不一致,涉及的保荐人包括东吴证券、中德证券。

对此,深交所也采取了相应的工作措施、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情况。10月,深交所针对5家首发项目出具11份《监管工作函》。这5家项目被提起现场督导后,存在“一督就撤”情形,深交所对发行人、中介机构出具《监管工作函》,强调“申报即担责”,督促发行人、中介机构在项目申报前充分了解发行上市相关规定,以及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扎实做好申报工作。

此外,10月深交所针对10家承销商因创业板IPO及再融资项目发行承销业务违规或不规范采取谈话提醒、出具《监管工作函》的工作措施,关注在发行业务操作中存在实际承销过程与发行方案不一致、信息披露错误、未及时完整提交相关文件等情形。同时针对创业板4家首发项目的承销商采取出具《问询函》的工作措施,问询发行定价论证过程及审慎合理性。

重点关注现场督导“一查即撤”

今年以来,现场督导越发成为创业板IPO审核问询的常态,并逐渐成为监管作出判断审核的重要依据。在本期《审核动态》中,深交所也通报了一则现场督导案例。

在对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实施保荐业务现场督导中,深交所审核重点关注了以下问题:一是申报后实际控制人将其持有的发行人控股股东股份全部质押,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是否具备偿债能力,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的情形。二是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第一大客户的收入确认由净额法调整至总额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三是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存在通过供应商占用发行人资金等情况,发行人的内控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经过现场督导,深交所也进一步发现发行人存在未及时、完整履新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会计处理准确性存疑、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问题。

深交所特别指出的是,上述问题可能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而中介机构未审慎核查上述问题,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此外,现场督导之后,发行人主动申请撤回申报,目前深交所正在推进对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的监管处理。

“三中一华”创业板保荐收入领跑

创业板保荐承销哪家强?今年来券商创业板的投行成绩单可见分晓。今年以来,共有34家券商为139家创业板上市企业IPO保驾护航,头部投行优势尽显的同时,民生证券、国金证券等黑马券商也正保持强势突围姿态。

从保荐家数来看,“两中一华”位列前三,分别是中信证券(17单)、中信建投证券(13单)和华泰证券(12单)。排名第4-第10的券商分别是:国泰君安(10单)、民生证券(9单)、海通证券(8单)、中金公司(8单)、国金证券(7单)、长江证券(5单)以及安信证券(4单)。

此外从保荐承销收入来看,“三中一华”同样排名靠前。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中金公司创业板保荐项目数量未能跻身前五,但凭借斩获的IPO“大单”也获得较为可观的收入。收入Top10券商分别是:中信证券(14.12亿元)、中金公司(10.48亿元)、中信建投证券(9.96亿元)、华泰证券(8.24亿元)、国泰君安(7.47亿元)、国金证券(6.5亿元)、民生证券(5.32亿元)、东兴证券(5.27亿元)、海通证券(5.22亿元)以及安信证券(3.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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