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申请流程


(资料图)

(一)签订合同:购房农民、大学生及二、三孩家庭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二)取得发票:开发企业为购房农民、大学生及二、三孩家庭开具《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缴纳契税:贴申请人持《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取得《税收完税证明》;

(四)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农民购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收完税证明》、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无房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非农民身份购房人还需持农民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商业贷款第一年实际支付正常贷款利息额度确认单》

2、大学生购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无房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商业贷款第一年实际支付正常贷款利息额度确认单》

3、二、三孩家庭购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收完税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二、三孩出生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提交申请流程:购房人到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提交购房补贴申请,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对购房的农民、大学生及二、三孩家庭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购房补贴。

二、申报材料

(一)农民购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日期需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合同1-19页的复印件;

2、《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税收完税证明》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 需提供购房者本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并加盖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印章及村长本人签字,并粘贴购房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提供原件;

5、居民身份证 需提供购房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纸上);

6、居民户口簿 需提供购房者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居民户口簿第一页、户主页和购房人所在页的复印件;

7、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卡 需提供购房者本人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卡(在不动产交易大厅一楼1号查询机器中获取),需提供原件;

8、吉林银行储蓄卡 需提供购房者本人的吉林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需知晓银行卡开户行的具体支行名称);

9、商业贷款第一年实际支付正常贷款利息额度确认单需提供原件(以商业贷款形式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需要提供此项)。

(二)农民直系亲属购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日期需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合同1-19页的复印件;

2、《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税收完税证明》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 需提供购房人直系亲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并加盖购房人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印章及村长本人签字,并粘贴购房人直系亲属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提供原件;

5、居民户口簿 需提供购房人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该户口本第一页、户主页和购房人直系亲属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

6、购房人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需携带原件及其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村委会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有其中之一即可;

7、居民身份证 需提供购房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纸上);

8、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卡 需提供购房者本人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卡(在不动产交易大厅一楼1号查询机器中获取),需提供原件;

9、吉林银行储蓄卡 需提供购房者本人的吉林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需知晓银行卡开户行的具体支行名称);

10、商业贷款第一年实际支付正常贷款利息额度确认单需提供原件(以商业贷款形式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需要提供此项);

(三)大学生购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日期需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合同1-19页的复印件;

2、《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税收完税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 需提供购房者5年以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纸上);

6、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卡 需提供购房者本人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卡(在不动产交易大厅一楼1号查询机器中获取);

7、吉林银行储蓄卡 需提供购房者本人的吉林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需知晓银行卡开户行的具体名称);

8、商业贷款第一年实际支付正常贷款利息额度确认单需提供原件(以商业贷款形式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需要提供此项)。

(四)二、三孩家庭父母购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日期需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合同1-19页的复印件;

2、《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税收完税证明》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纸上);

5、户口簿及二、三孩出生证明等材料(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二、三孩家庭)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吉林银行储蓄卡 需提供购房者本人的吉林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需知晓银行卡开户行的具体名称)。

三、相关政策说明

(一)农民、大学生或者二、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享受的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购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二、三孩家庭,政府每平方米补贴 100 元,最高补贴额不超过 1.44 万元。申报购房补贴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30日。

本政策中所指的二、三孩家庭购房须同时具备二个条件:一是购房人为二、三孩的父母;二是该父母有2个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名子女的出生日期在2016年1月1日以后。

(三)2023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农民、大学生购买的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面积在 90 平方米(含 90 平方米)以下的,政府每套补贴 0.6 万元;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每套补贴1 万元。其中,采用商业贷款方式购买 90 平方米(含 90 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一年实际支付正常贷款利息额度的10%给予补贴;购买90-144 平方米(含 144 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一年实际支付正常贷款利息额度给予 15%的补贴;购买 144 平方米以上,不给予贷款利息补贴。贷款利息补贴支持政策期限为一年,申报购房补贴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

本政策中所指农民,是购房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中至少有一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本政策中所指大学生,是毕业五年以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吉返吉高校毕业生。判定大学生毕业时间是否在五年之内,应该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日期和毕业证签发日期。(例如:大学生所购新建商品房合同的签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大学生毕业时间应该在2018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之间可申报补贴)

本政策中农民、大学生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非别墅类住房。

(三)享受优惠政策的时间,以购房农民、大学生及二、三孩家庭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农民或者农民直系亲属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存在共有人的,其中之一必须是农民或者是农民的直系亲属。其余共有人必须是该农民或者农民直系亲属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五)购房农民、大学生及二、三孩家庭提供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在购房补贴发放前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享受政府购房补贴资格;在购房补贴发放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及时予以追缴,对于拒不返还已得政府购房补贴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鼓励农民和大学生购房相关优惠政策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22]2号)文件中农民、大学生的购房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四、相关材料说明

(一)农民、大学生或者农民直系亲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报补贴,所提供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卡”的查询日期必须与申报日期相同。

(二)农民、大学生或者农民直系亲属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存在共有人的,办理补贴时,需提供全部共有人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卡”。

(三)农民、大学生或者农民直系亲属存在非国有土地性质住房的,需提供该房屋的房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大学生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存在共有人的,需提供全部共有人的毕业证书(共有人为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一方毕业证书及共有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五)开户行的具体名称:“吉林银行+具体开户支行或营业厅”。 例如“吉林银行 吉林房地产交易中心支行”。具体名称可致电96666查询。

五、申请补贴办公地点及时间

(一)办公地址:

吉林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昌邑区雾凇中路600号,原雾凇路客运站,吉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10楼)

(二)受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每周二、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2:30-15:30。申报以上购房补贴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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