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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复:您好!“选址意见书”是建设项目在城市规划区进行选址和布局的法律依据。

2、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附有城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签署的选址意见。

3、“控规”是指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全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4、应该包括以下的内容:(一)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二)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三)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四)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五)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六)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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