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控股”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问询函要求仁东控股说明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的主要原因以及本年度关键财务指标下滑的原因,并结合仁东控股所处行业发展现状、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资产结构及偿债能力等,说明仁东控股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

▲深交所问询函截图

问询函称,深交所在对仁东控股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资料图)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仁东控股2021年、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主要包括公司债务逾期86,480.78万元,偿债压力较大,持有的主要子公司股权因借款逾期被冻结。年报显示,仁东控股2022年度营业收入165,688.37万元,同比下降4.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4,019.24万元,同比下降167.63%;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281.02万元,同比下降19.91%,公司销售毛利率为17.13%,同比下降3.06%。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请仁东控股:

(1)说明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的主要原因以及本年度关键财务指标下滑的原因,并结合仁东控股所处行业发展现状、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资产结构及偿债能力等,说明仁东控股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仁东控股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显示,公司子公司申请退出小额贷款市场,删除经营范围和名称中“小额贷款”字样,不再从事小额贷款业务。请仁东控股说明小额贷款业务占仁东控股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重,该项业务调整是否对仁东控股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并进一步说明仁东控股目前从事业务所需的资质证书,相关证书续期所需条件及仁东控股是否满足,是否存在到期后无法续期的风险,相关政策变化是否对仁东控股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如有请提示风险。

(3)公司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稳步发展,2021年、2022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157.45万元、4,047.09万元,实现净利润815.12万元、-270.39万元,请仁东控股结合融资租赁业务行业发展状况及收入和成本构成、期间费用等因素说明融资租赁业务营业收入增长但净利润由正转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请列示有息负债的债务类型、具体金额、到期日、利率、偿付安排,并结合当前有息负债及到期情况、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预计经营性现金流、资产变现能力、融资能力、与债权人沟通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有,请充分提示风险。

(5)请以列表形式详细说明截至回函日仁东控股资产及银行账号被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事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产及银行账户名称、资产及银行账户具体用途、权利受限涉及的具体金额、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对仁东控股的生产经营产生的具体影响以及仁东控股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并说明你公司相关银行账户被冻结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款“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并说明判断依据;如是,请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3)(4)(5)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结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324号——持续经营》,明确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存在规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七)款规定的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而出具不恰当审计意见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补充说明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具体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范围、核查方法、核查过程。

2.报告期末,仁东控股商誉账面原值11.94亿元,计提减值准备3亿元,商誉净值8.94亿元,本期未计提商誉减值;商誉主要来源于收购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金融”),占仁东控股净资产的478.07%。此外,仁东控股2020年及2021年分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4亿元、0亿元,请仁东控股:

(1)结合合利金融近三年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本次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假设、主要参数的测算过程,与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的假设及参数是否一致等,说明近两年未对合利金融资产组对应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

(2)对比本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与形成商誉时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的信息,说明相关数据是否存在差异,如有请补充披露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

(3)请年审会计师结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说明是否对商誉减值事项执行充分、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否关注公司确定的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不同年份差异化折现率的恰当性、是否对商誉减值的有关事项进行充分复核、是否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详细记录应对措施的实施情况。

(4)请评估师详细说明就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的具体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是否已取得开展评估工作所必须的资料,是否采取适当的措施验证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评估结论是否审慎、准确。

3.年报显示,仁东控股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248.87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01.35万元,均较去年同期存在大幅增长,其中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100.45万元,而2021年年度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663.44万元,较去年增长560.11万元。请仁东控股:

(1)说明涉及固定资产减值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的用途和使用状况,以前年度是否已经存在或明显可预见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形,去年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涉及减值的固定资产的实际经营情况说明减值测算的具体过程,进一步说明本次计提的充分性、合理性,是否存在本年度集中计提的情形。

(2)说明相关长期应收款对应的交易背景、金额、账龄、结算方式、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年度计提坏账准备大额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本年度集中计提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仁东控股于2022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4,900,000股股份被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拍卖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57%股份,持股比例较小且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

请仁东控股结合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所持公司股份权利受限的情形(如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进一步说明前述权利受限发生的原因,后续的应对措施,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仁东控股控制权是否存在不稳定风险,如有请充分提示风险。

5.2020年7月6日,仁东控股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相关诉讼的公告》显示,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了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大业信托·盛鑫17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认购金额壹拾伍亿元整;资管计划的实际投向为晋中市榆糧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仁东控股出具的《担保函》,《担保函》显示仁东控股为上述资管计划的投资本金壹拾伍亿元整、年化8.5%的投资收益等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现大业信托·盛鑫17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到期,晋中市榆糧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诉讼,要求仁东控股、仁东控股原控股股东天津和柚技术有限公司就上述贷款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仁东控股表示不知悉上述金融借款合同及担保事项。仁东控股和时任法人代表于2020年7月6日向公司所在地浙江省诸暨市公安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深交所前期已于2020年、2021年年报问询函中已就相关诉讼事项发出问询,请仁东控股:

(1)说明上述诉讼及仁东控股向公安报案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相关担保事项是否构成违规对外担保,仁东控股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上述未决诉讼是否存在赔偿风险,报告期内,仁东控股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对上述诉讼事项充分计提了预计负债,如是,请说明会计处理情况以及具体的会计准则依据;如否,请说明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规性。

(3)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诉讼事项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该事项是否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和重要性影响、是否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否客观、谨慎。

6.年报显示,仁东控股因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及多起民事诉讼案件,仁东控股对前述诉讼确认预计负债157万元。

请说明相关预计负债的测算过程及依据,并结合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的股东人数、持股数量等说明计提金额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7,228万元,较去年下降25.89%,本期计提坏账准备仅为9.7万元,未有单项计提。请仁东控股:

(1)补充列示按应收账款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的情况,公司提供的服务类别、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账龄、坏账准备及截止报告期末的付款进度。

(2)请结合公司期后回款情况,对比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比例说明公司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年报显示,仁东控股销售费用3,653万元,较去年下降35.62%,主要系因当期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的减少所致。

请仁东控股结合业务宣传形式、内容、广告投放次数、销售人员人数及薪酬变化情况等说明,销售费用大幅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年报显示,仁东控股报告期内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情况。

请仁东控股结合2022年1月以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董事对相关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的情况,公司“三会”运作情况及经营管理决策安排等,说明仁东控股主要股东、董监高成员之间是否存在纠纷,人员变动是否会对公司治理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仁东控股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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