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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信用担保资金助力金融机构“精准滴灌”中小微企业。笔者从清远市金融局获悉,清远市信用担保资金现已成功建立614家“清远市乡村振兴主体名单”、436家“清远市科技信贷企业名单”,比原清远市信用担保基金推荐企业名单增加了858家。全市18家合作银行和2家合作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大落实力度,综合运用展期、续贷、再融资等多种措施主动跟进和满足名单内市场主体融资需求,为其纾困解难。

为进一步满足各类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撬动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2022年4月,清远市在原市信用担保基金的基础上,修订出台《清远市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设立规模1亿元清远市信用担保资金,通过扩大扶持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增加风险补偿和简化业务流程,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支持力度。

旧办法累计完成担保贷款232笔共9.05亿元。修订办法后,扩面、提效成果明显。截至2022年11月末,清远市信用担保资金共完成贷款备案224笔4.44亿元。新办法实施仅8个月,备案金额已达旧办法的近50%,切实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向好。

据悉,信用担保资金构筑“政银担”+“科技信贷”+“乡村振兴贷”+“普惠金融”四大融资分险模式。不同的模式有相对应的分险比例,精准对接市场主体融资贷款需求,为不同市场主体融资贷款保驾护航。

除继续支持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信用担保资金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也纳入扶持范围。原清远市信用担保基金项下产品贷款备案额度最高1500万元,修订后提高至2000万元,大大缩短了扶持对象贷款获得时间,进一步提升了扶持对象资金使用效率。

【记者】陈国飞

【通讯员】金睛

【作者】 陈国飞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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