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山西省右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明代三十二长城附近施工时,为节省路程,用挖掘机将古长城原有豁口开挖成一个大缺口,造成不可逆的破坏。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怎能给有裂口的文物再添伤疤


(资料图)

三十二长城,得名于明长城进入右玉境内的第三十二个烽火台,是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这样的文物能留存于世,本该感到庆幸、自觉珍惜。涉事两人竟嫌长城挡道,为了节省绕行时间,破坏长城的墙体,这暴露出一些人文物保护意识的缺失和法律观念的淡薄。明长城墙体已经出现裂口,更要加强保护,怎能再添伤疤?【详细】

有不少网友表示,长满杂草的夯土形态看着不太像长城。其实网友仅凭一张图片确实很难鉴定文物。但是,既然知道是省级文物,当地有关部门理应做好一些基础性的保护工作,比如设置保护设施、标志,加强面向民众的宣传等。轻易“腰斩”长城,这种让人匪夷所思的破坏方式,既是无知的体现,也折射出当地在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上的薄弱。【详细】

保护文物不能只是“说起来重要”

这是一次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警示。长城作为我国现存体量最大、分布最广的文化遗产,时至今日仍有许多段落未划定保护范围,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许多人认为,地理位置偏远的长城段没必要花费过多精力、人力和财力,有人甚至将长城看作发展经济的阻碍,这都致使个别长城段保护成为一句口号——“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详细】

从现实来看,把长城全部保护起来,可能确有困难,但不管怎样,都应该积极行动,而不是天天念“难”字经。从理论研究到工艺技术,从加强立法到监管惩戒措施出台再到财政资金分配,文物保护工作是一整套复杂体系,不能坐等、不能抱怨,而要至微至显、善作善成。比如,各地可以尝试采用无人机巡查、重点部位安装摄录装置等方式进行保护,也可以发展壮大长城保护员队伍,发动群众自觉主动保护长城。【详细】

前置监管 让“保护”先于“破坏”

文物保护,要做到“防患于未然”,让监管前置,让“保护”先于“破坏”。尤其对于古长城这类地处偏远地区、占地较广、年久失修又具有重要学术研究价值的古建筑,除了在恶性破坏事件发生后及时查处,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动态化的管理。【详细】

近年来,我国文物保护力度明显加大,文物保护事业取得很大发展。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是文化遗产大国,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文物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从这一事件中我们应该看到,文物保护不容耽误,也不能仅凭公众自觉。有关部门要重视起来,尽量做到管理前置,推动全社会形成参与文物保护的新格局,千万不要等到文物遭到破坏后才感到痛心,才采取行动。【详细】

(以上综合中国青年报、光明网、南方日报、红网、北京晚报)

V视角:

@森林木旺:文化古迹就这么被破坏了,痛心!

@爱种菜的土琵琶:说明当地没有对长城进行保护。

@佳荷:不如古代的人有智慧,竭泽而渔,目光短浅,耍小聪明。

@闲庭信步:抄近道?什么人啊,毫无法律意识,更无文物保护意识。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何为历史?何谓传承?答案,就在我们的每一处文物中,就在我们对文化遗产的修复和保护中。然而,近日却有人为了“抄近路”而将长城挖出“大缺口”,给本就脆弱的文化遗产造成“二次伤害”。目前,涉事人员虽已被依法处置,但这样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文物保护工作不能“抄近路”,大众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的“缺口”更应及时补上。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文明根基,“腰斩”了文物,再想找出溯源历史、永续文明的脉络,可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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