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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江西省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出重拳下“猛药”,紧盯严重违法失信线索,惩戒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现将全市2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将一年内三次违反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的某生鲜超市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案件详情:2023年4月12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生鲜超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当事人店内货架上发现8瓶“红色包装枝江王⑩”白酒,酒盒及酒瓶上的生产日期被人为抠除,并在酒盒上被抠除的地方用花型不干胶贴以遮盖,欲盖弥彰。鹰潭市局以涉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又发现当事人“案底重重”,曾因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熟咸鸭蛋、“铝”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限量的“泡饼”“铅”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限量的“生姜”等问题受到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处罚,拒不改正,且仍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属于“屡禁不止、屡罚不改”。

处理结果:鉴于当事人一年内多次违反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其主观上对食品安全不重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销售食品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该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罚款。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案例二:鹰潭市余江区市场监管局将生产销售不合格、标签标识不规范且未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显著标识的某食品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案件详情:2023年2月28日接消费者投诉举报,鹰潭市、余江区两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仓库内摆放成品“肽通快 全方位营养素细胞赋活饮”的外包装标签标识不规范,同时依法对涉嫌有害食品“氧泊四维酵素粉固体饮料”“菓而纤曲线果粉IMPOWOER果蔬固体饮料”进行抽样送检,均检测出番泻苷A1.03mg/kg、番泻苷B1.14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在检查原料库还发现过期的“橘子粉”香精1000克、“橘子果汁粉”2桶、焦糖色1箱以及没有厂名厂址的玉米粉、苹果粉、“轻馨”复合益生元橙子饮约27000袋。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按许可要求进行生产,标签标识不规范、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且未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显著标识等行为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鉴于当事人在2022年12月26日因生产含有番泻苷A、B的食品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仍不改正。同时执法人员在已下达责令立即停产停业通知书后,仍然继续生产销售,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余江区市场监管局决定依法吊销该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五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到经营主体名下并向社会予以公示,同时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加大抽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评先选优、融资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下一步,鹰潭市局将聚焦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线索,加强失信企业信用监管。针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群众深恶痛绝的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突出问题,尤其是对校园食品安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未经许可生产特种设备和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无证出厂销售CCC目录内产品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努力构建市场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信用监管新格局。(通讯员 全洋兵 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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