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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淄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召开,介绍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情况。

据了解,我市定于2023年8月中旬至9月底全面开展“地毯式”入户清查。通过单位清查,摸清我国境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准确界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与种类,明确地方普查机构与相关部门的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为后续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单位清查工作包括普查人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普查区划分与建筑物信息采集,普查人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部门数据收集和底册编制,“地毯式”清查,查疑补漏,数据审核,数据检查与评估,数据验收与普查底册编制,数据汇总与分析等10个环节。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自2023年8月中旬开始,全市将正式进入“地毯式”清查阶段,具体包含以下几项工作:

01清查告知

各区县、各单位、各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发布清查告知书,让清查对象知晓了解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积极参与经济普查。

02入户清查

普查人员按照既定线路走访每一个建筑物,逐户开展清查。入户清查时,普查人员将佩戴并主动出示《普查人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自我介绍,说明来意,强调本次调查是政府行为,承诺对调查采集到的所有信息保密,且不会作为任何行政处罚的依据。

03查验证照

清查时,调查对象主动出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普查人员进行核实并根据证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等信息,在清查底册中查找调查对象并采集相关信息。对于已在底册中的调查对象,调用底册信息填入清查表,普查人员将协助调查对象逐项核实并补充填写清查表其他信息,对于底册中没有的调查对象,普查人员通过询问调查对象填写清查表。

04填表审核

填表时,普查人员要及时向调查对象解释各项指标的具体含义并使用移动采集软件对清查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与调查对象沟通并据实修改,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填写备注,说明真实情况。普查人员要向调查对象询问是否愿意在普查登记时自主填报普查报表,愿意自主填报的要登记填表人移动电话号码。待填报完成,普查人员应及时上报采集的信息。

05底册核对

为避免遗漏,县级普查机构将组织查找核实本区县单位清查底册中存在但未填报清查表的单位,按规定补填清查表并据实标注“核查情况”;底册中标记为税务活跃单位但仍未填报清查表的单位,将按要求填写情况说明。

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淄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533-2186633。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齐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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