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晚,金地集团(600383.SH)发布澄清公告,对旗下物业公司应收账款融资展期、表外项目信托融资以及合作方旗下公司财务资助等问题进行一一说明;并表示相关“不实传言严重损害本公司商誉,公司强烈谴责此种行为,并保留追究相关制造和传播谣言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北京金地格林物业

“对外融资展期不属实”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告称,10月21日以来,网络流传“金地集团旗下公司非标融资展期、表外信托融资”等相关不实信息,严重损害公司的商业信誉。

金地集团表示,相关传言提及的“北京金地格林物业的应收账款融资展期”说法属于严重事实性错误。北京金地格林物业作为该案中的物业服务提供方,并非融资方,对外融资展期不属实。经核实,这是第三方开发商所操作的反向保理融资。

北京金地格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物业服务提供方,向第三方开发商北京京雁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北科置地有限责任公司(均与金地集团及子公司无任何股权关系)提供物业服务。上述开发商通过供应链融资的方式,向北京金地格林物业支付服务费款项,开发商为该供应链融资的唯一偿债义务人,北京金地格林物业无需承担该项融资相关的偿还义务。信托及稳投系列合伙企业为员工跟投实体,与“信托借款”没有任何关联。

公告称,相关传言提及,华鑫信托、光大信托、浙金信托及稳投系列合伙企业为金地公司表外项目提供信托借款,与公司对外透露的“表外项目只做开发贷,不做信托融资”的信息不相符,该说法纯属作者主观臆断,严重失实。

金地集团解释称:华鑫信托、光大信托、浙金信托及稳投系列合伙企业,均为金地集团按照员工跟投制度,组织员工进行项目跟投的跟投实体,与所谓的“信托借款”没有任何关联。

一位信托高管向信托百佬汇记者分析,金地的说法可信度高,不能因为信托公司是项目公司的股东,就主观臆断信托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了融资,从而得出金地集团高层8月份在沟通会上“表外项目只做开发贷,不做信托融资”的表述是与事实不符的结论。

这位信托高管进一步分析,“公告提及的数家信托公司是项目公司股东,很可能是股权代持信托业务,金地集团的员工通过认购信托计划参与具体的每一个项目,信托公司是名义股东,金地员工是受益人(实际股东)。这是股权信托,不是明股实债的融资。要判定明股实债,需要确定双方存在对赌协议,融资方提供回购、担保、差额补足或流动性支持等兜底协议等。”

财务资助为

“临时调用项目公司的闲置盈余资金”

同时,相关传言中有关“今年5月27日,北京首开发布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称,其对北京金地持股98.5%的北京鑫远嘉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1.25亿元的财务资助”的解读严重误导投资者。该笔款项在首开发布的公告中,有明确清晰的定义,所谓的“财务资助”指的是: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取得预售款后,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项目公司股东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的闲置盈余资金,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022年以来,不少头部房企的债券价格出现大幅波动,销售额排名靠前的金地集团也未能幸免。今年7月,金地集团经历了股债双杀,10月,多只债券价格再次出现大幅下跌,对此,金地集团均有快速回应。

最新数据显示,9月,金地集团实现签约面积110.7万平方米,同比上升12.78%;实现签约金额227.0 亿元,同比上升7.05%。金地集团前9个月累计实现签约面积706.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3.51%,签约金额1630.8 亿元,同比下降28.69%。

投资方面,截至9月底,金地集团在上海、北京、西安、长沙等核心城市进行战略布局,新增土地储备共171万平方米,总投资额220 亿元。

今年以来,金地集团已经按期足额完成99.15亿元以及4.62亿美元的到期债券兑付,根据企业预警通统计的数据,目前,金地集团境外存续债券共1只,余额4.8亿美元,到期日为2024年8月12日;境内存续债券共31只,总规模416.01亿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短期债券共11只,155.72亿元,短期债券资金占比37.43%。

责编:糯糯

校对:苏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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